(吉隆坡訊)續首相署部長丹斯里許子根昨日表明宗教捐款免稅的條件問題,有望近期內解決,馬來西亞五大宗教咨詢理事會主席陳和章今日透過,他們對政府在宗教捐款免稅所設下的條件下讓步一事,感到滿意。 他指出,該理事會其實早於二個星期前,已與內陸稅收局高官會面商討有關宗教捐款免稅政策事宜,並將提議書呈上。 技術問題未解決 “我們所提出的意見,他們都很樂意接受,目前是手續上技術問題還未解決。” 他是接受《中國報》電訪有關宗教捐款免稅詳情時,如是指出。 較早前,政府所設下宗教捐款免稅申請須具備的七份文件,包括首相署法律事務組發出的信託契約、宗教場所管理基金信託人的資料(至少5人)、全國宗教總會認可信、地方政府批准興建宗教場所信函、宗教場所理事會章程、近二年財務報告及宗教場所管理基金活動列表。 陳和章指出,若政府有誠意要給予稅收回扣,類似地方政府批准興建宗教場所的信函及信託契約,都是非必要的。 “就如委任信託基金管理會,其實有理事會主要三個理事,即主席、秘書及財政管理捐款便可。” 但他透過,政府同意在上述條件作出讓步,達成共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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