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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進化論」與「神造說」的批判

時間:2009-03-14 07:49:09  來源:原載民國47年10月覺世旬刊  作者: 點擊:
緒言

  對於地球的人類的本源問題,自來探究演釋的學者,立論紛紜,莫衷一是。惟其中的主流,則有『進化論』與『神造說』兩大主張。然而時至今日,人智大開,真理愈明;那兩種學說已漸為有識之士所懷疑質難,且尤為佛家所指斥。從而昔日標榜一時的發明創見,至是殆已搖搖欲墜。今試舉述其理論之所本,以見『世智辨聰』之荒妄。

(一)進化論

  『進化論』乃導源於達爾父(Charles Robert Darwin 1809─1882)的『進化論』而來。其主要的發明;乃謂當地球進入冷縮凝固時期,地殼上有一層稀薄的粘液,這種粘液可能是精神的與物質的兩種成份的化合物。它經過了多少萬年,漸漸地分別進化為今日的世間萬物(動物植物)。當初的爬蟲進化為猿猴猩猩之類,又經過了若干萬年,才進化而為人類。──這些,完全是由世人的推想臆測而為之立論,使人無法去判斷證實。
  這種『進化』的學說,在今天看起來,實已無法維繫人們對它的信任;因為無論古今中外的歷史上,從來就沒有過『某時某地,某猴進化為某人』的史實記載。假如說古代的猴子並非由『頓變』為人,而是『漸變』為人類的話;那麼何以今天的猴子更加聰明,反而不能進化為人類了呢?──所以說,這種『進化論』的學說,是一攻即破的。
  再者,科學家們從千萬的『化石』中──生存於當時的植物和動物的遺骸──追溯它們的歷史,用以探求人類與萬物的源流。其所能獲致的結論,也很少會是正確的,真實的。
  民國四十二年一月三十日,美國著名的『時代雜誌』上,曾經有一篇報導說:上星期有三位英國的科學家,用最新的化學方法,證實了一向被認為距今九百萬年前的人類──曙人──(PILTDOWNMAN)完全是騙人的把戲。
  按曙人於一九一二年被發現於英國沙賽士之皮爾當地方的沙礫坑中。當時所發現者,為頭蓋骨數片及下頷之一部份。
  曙人(皮爾當人)在『我們自己和世界』一書中,被推測為『至少在七十萬年以前』。在『中國通史』(羅香林著)一書中,則被認為是『年代約在二十五萬年以前』。諸家推斷,大有出入。
  英國博物館的達爾博士和牛津大學著名教授魏赫和格羅斯拉,他們一致認為:如骨骼在地下經過一個很長的時期,必曾在上面聚集許多化學源素的氟。而曙人的骨骼經過一個詳細的科學分析證明之頭蓋骨,最多不會超過五萬年。而其下頷骨,則為年僅十歲的人猿之骨骼。它是用重銘酸鉀和鐵鹽,使人猿的頷骨,變成較古老的顏色。然後再刮去其頷骨上牙齒的一部份,使之與人類的牙齒相近似。
  當初很多人都認為『曙人』的發現,乃是『進化論』最有力的憑據;但是由於這一事實的發現,這個幻覺,便被打破殆盡了。
  又據美國『郵報雜誌』當載(四十四年?);科學家們現在已有一種新的方法,可以把一件很古老的東西,取其一小部份燒成灰,然後由其中的放射性的元素,可察出該物的歷史。哥倫比亞大摩克普博士試用那種實驗,測出許多一般認為是多少萬年的古物,證明他們最多也不過是七八千年的歷史而已。
  由於上述的一些事證,我們已可確知『進化論』學說,不過是一種理論,而不是可靠的事實。那麼『人類是從猴子進化而來』的學說,也就『不攻自破』了。

(二)神造論

  『神造論』係出自天主教的『聖經』──『舊約』。
  我們從歷史上可以知道:當中世紀時間,歐洲人無論在生活上、思想上、政治上、習俗上………,都曾經遭受過宗教勢力的支配,甚至是害。在當時,教皇的教權,已駸駸乎凌駕於君主和貴族的權勢以上。教會教堂,也幾乎成為國家法令力量所不能及的禁地。所以在當時的歐洲,天主基督的教義,便極易播行無阻。因此,它那『神造論』(上帝造人)的思想,一時竟能侵植人心,而未置疑。
  時至今日,學術昌明,洞燭百知;『新舊約』的無稽之談,已經再無法繼續掩飾它自身的許多漏洞和矛盾。人們早已覷破它那所謂『神造』的荒妄。有識之士,已一致認出了它──神造說──比『進化論』還不科學。比『進化論』還缺乏『真理』與『事實』的依據。在『原子時代』的今天,已經再沒有它立足的餘地了。
  茲略揭『神造說』的漏洞數端,以見天主基督等教的疏淺妄謬。
  一、在『舊約』創世記第二章裡說:『……耶和華神(按即『上帝』)用地上的塵土造人,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,他就成了有靈氣的活人,名叫亞當。……』
  我們試問:當初上帝(耶和華──神)造人的動機與目的,是為了甚麼?──是為了遊戲嗎?當然不是!以一個堂堂上帝,他當然不會如一個鄉下野孩子一樣蒂捉弄泥塊為戲。那麼他究竟是為了什麼呢?我們實在無法知道。
  我們再問:以一堆塵土所造的人,如何竟會長出那麼複雜的五臟六腑,心靈神志呢?那人──亞當──的靈覺,是從塵土所生呢?抑是從上帝那口『氣』而來?這件事,也實在神秘得不近情理!
  二、『舊約』創世紀第二章又說:『……耶和華神說: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……於是取下他的一條筋骨,……造成一個女人。……』
  我們試想:上帝當初如不造出亞當,又何苦再造一個女人──夏娃呢?
  再者,上帝既能用塵土造亞當,何不也用塵土造夏娃?而偏偏要取用亞當的筋骨,使他痛苦?
  上帝既說『那人(亞當)獨居不好』,那麼在造亞當之時,何不使他沒有生理上的性別?又何妨在造亞當的同時,即造夏娃呢?
  三、『舊約』創世紀第二章更說:『神使各樣的樹,從地裡長出來,可以悅人的眼目,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。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,和分別善惡的樹。……神吩咐他說: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你可以隨意吃,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。……』。
  後來亞當夏娃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,眼睛竟爾明亮起來。……我們試想:上帝造人,為何不使他們的眼睛明亮而有智慧?而必待偷吃了果子,才增進智慧呢?上帝既不准他們吃『分別善惡樹』的果子,那麼何如不造這種樹呢?
  四、『舊約』創世紀第二章又說:『神說: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,能知道善惡。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,就永遠活著。耶和華神,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。……』
  我們看:上帝造人,為什麼妒忌他們有智慧,又不願人們有壽命呢?難道上帝願意他所造的人,都是愚癡惡德而病夭的嗎?
  五、『舊約』創世紀第五章說:『亞當活了一百三十歲。……』。──我們知道:就以我們中國的盤古、伏羲、神農、燧人……諸人而論,他們都還活到幾千幾萬年歲。何以人類的始祖(?)亞當,才僅僅活了一百三十歲呢?
  六、『舊約』創世紀第六章云:『耶和華進人在地上罪惡很大,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。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,心中憂傷。耶和華說:我要將所造的人,和走獸並昆蟲,以及空中的飛鳥,都從地上除滅,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。……』
  我們看:上帝造了人,又後悔了。既悔今日,何必當初?當初不造人,不就沒有這些麻煩了嗎?又上帝如不願意世人罪惡,何不僅造善人?再者,上帝既有『造』人的能力,為什麼竟沒有『除滅』人的能力呢?上帝自己既說:『……我要將所造的……都從地上除滅。……』為甚麼到現在,地球上的人類不但未見減少,反而大事增多了呢?
  尤有奇者:假如人類真為上帝所造,那麼上帝為甚麼竟造了反對他的科學家呢?
  還有一疑:人類假若真為上帝所造,為甚麼這千千萬萬同出一源的人類子孫,竟會賢愚善惡禍福壽夭千差萬殊呢?
  更向上追問一步:『人為上帝所造,上帝為誰所造』呢?
  『我們自己和世界』(聯合國民間新聞教育處編著)一書載稱:『……當希伯來人創立了一種萬能的如父的上帝宗教時,古代宗教才達到最高峰。他們認為上帝是由人的要求而有權來統治世界的』。──據此:我們已可以說『上帝是由人類造的』了。而且『上帝是受著人類的使派,而為人類服務的公撲』。如此說來:『上帝』還有甚麼神妙與高貴了呢?
  再者:人類既屬同為亞當、夏娃之後裔,何以竟產生了『紅黃棕白黑』人種之極端差異?其真理安在?
  更據部份歷史學家宣稱:人類的祖先係始原於柏密爾高原,由於適應生活,逐漸向南徙移。其中一系東向喜瑪拉雅山脈兩側,而為今日之亞洲人種。一系西向愛琴海,遂成今日之歐洲人種。
  按天主教『舊約』所稱之『上帝造人處伊甸園』,殆屬阿拉伯半島北端伊拉克(巴比倫故址)境內。此一『地理』上的問題,又與今日的文明史實,大相背謬了。
  綜觀以上的引證與批判,『神造說』是否還有價值得信許的理由,我想明哲之士,必已曉悟於筆者之先了。
  
結論

  我們在前面所舉陳的一些理由與事例,雖然仍嫌不夠詳盡與深刻,但已足以揭穿『進化論』與『神造說』的不經了。那兩種學說:在學術的風度上,既沒有『知之為知之,不知為不知』的誠實道德;在科學的方法上,又但知去『大膽的假設』,而放卻了『小心的求證』!──因此:它們都無法具備構成真理的條件,從而也就無法保持人們對它的崇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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