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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貢榜王朝時期的佛教

時間:2009-08-12 01:44:31  來源:中國佛網  作者:淨海法師 點擊:

第五章  貢榜王朝時期的佛教
  (公元1752∼1885年)
  第一節  佛教的盛衰
  孟族人傾覆了東固王朝,緬族人中又出現一位英雄阿瑙帕雅(Alaungpaya,公元1752∼1760)。(阿瑙帕雅為緬甸“第三位民族英雄”,中國史籍記為“雍籍牙”。前兩位是阿奴律陀及莽應龍。)1752年,他以稅布(亦稱瑞帽)為中心,與孟人戰爭。1754年1月,攻克阿瓦,舉行隆重工業的加冕典禮,建立“貢榜王朝”(Konbaung Dinasty)。職瑙帕雅興起前五年時間,就平定內亂,統一全國。
  阿瑙帕雅用兵,銳不可當,每次戰爭都獲得神速的勝利。1754年五月,攻克德宮(Dagon),改名為仰光(Rangoon),意即“戰爭終了”。他率領開將詣德佛塔(大金塔)前,慶祝戰爭勝利,感謝佛恩。
  阿瑙帕雅王篤信佛教,每日請僧至王宮供養,每月四個齋日,與文武百官受持五戒,有人認為他是“菩薩行者”。他在位時,一位長老阿都羅(Atula)受封為國師,是屬偏袒派。(般若薩彌:巴利《教史》第6章。)
  阿瑙帕雅族人頗為殘酷。庇古城破之日,他放縱軍隊燒殺搶掠,被殺孟人屍橫遍地,道路為之堵塞,城濠水溝變為赤色,全城夷為廢墟,昔日孟族高度文化,受到嚴重的摧毀。至此孟族人在緬甸境地內劇減,至今也不過四、五十萬人。(1.五十嵐智昭譯:《緬甸史》第168頁。2.馮汝陵:《緬甸史話》,第141頁。)  阿瑙帕雅去世後,一位被覆派的正智(Nan! a)上座受封為國師。他具高深智能,曾用緬文注釋《提示》、《雙論》、《大發趣論》。  公元1763年,孟駁王(Hsinbyushin,1763∼1776)即位後,封旃陀婆羅(Candovara)為國師,建國譽無比寺(Bhumikiti-atula)供養國師。此王時期,國內部分佛教徒,生起邪見而自以為正,國王曾命令改正過來。1774年,國王依往例巡視伊洛瓦底江各地城市,途中草藥蒲甘及卑膠等地,前往禮拜佛塔,瑞德宮佛塔(大金塔)因在1769年地震,部分倒塌,國王命令再作修建,獻出與身等量黃金,粉塗塔頂,更以寶石裝飾塔頂上的金輪。(1.般若薩彌:巴利《教史》第6章。2.五十嵐智昭譯:《緬甸史》,第182-183頁。)又迎請印度貝那拉斯九位婆羅門至緬,為國王的諮問,他們曾將印度梵文典籍中有關天文、醫藥、文法等,翻譯為緬文。(五十嵐智昭譯:《緬甸史》,第175頁。)
  孟雲王(Bodawpaya,1782∼1819)在位期間,1788年,若那毗沙陀阇(Nanabhisasa-nadhaja)受封為僧王。他受比丘戒五年,著《導論新疏》,戒腊八年封為僧王,著《長部疏》,以及其他多種經論注疏。他在僧王期間,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促成國王派遣僧人去斯裡蘭卡,同時帶去巴利文獻,傳“阿摩羅補羅僧派”(Amarapura-niaya)至斯裡蘭卡,因為阿摩羅補羅(Amarapura)是貢榜王朝時首都之一,阿摩羅補僧派,意即“緬甸僧派”。僧王平常處各地教授弟子,並且持頭陀行,日中一食。(五十嵐智昭譯:《緬甸史》,第191-192頁。)
  公元1784∼1785年,孟雲王曾出兵征滅阿拉干。阿拉干有一尊著名的“大牟尼佛像”,為全國人民所尊信,認為是阿拉干王國的像征,保護國家。這時大牟佛像及其他各種青銅像等,都成了頃人的戰利品,用船載運至阿摩羅補羅,孟雲王及宮人都出來迎接。阿拉干境內的佛寺,孟雲王命人搜集到約六百塊碑刻,交由僧人考查,這些碑刻,曾作謄本保存,為歷史珍貴的資料。(五十嵐智昭譯:《緬甸史》,第188-189頁。)
  1800年,斯裡蘭卡有六位沙彌及一個俗人侍者,帶了十粒佛舍至緬甸,供獻給緬甸佛教。他們在緬甸受比丘戒時,僧王為戒和尚,國王護法;侍者日後也出家為沙彌。
  阿拉干的一位摩訶摩耶牟尼(Mahamayamuni),也受禮請至王都弘揚佛法。
  孟雲王在位三十八年,崇信武力,想做“世界霸主”。他又是荒唐的夢想家,想做“諸佛之王”。約在1797年,他一度舍棄後妃到實皆的明恆(Mingun),征召二千阿拉二人,建造一座明恆塔,他居於其中要效法釋尊修道,並自稱是當來“聖彌勒”,但是沒有多日,就脫去僧衣,仍做他的國王。他中途也放棄營造明恆塔,在塔處又鑄一個八十多噸的大鐘,列為世界第二。(1.五十嵐智昭譯:《緬甸史》,第191-192頁。2.《緬甸史話》,第156-157頁。)
  1813年,美國浸禮教會賈生(Judson)夫婦抵達緬甸傳教。
  因為緬甸是臨海國家,在貢榜王朝初期,國勢尚強,可阻五外國勢力侵入,全在阿瑙帕雅王時,仰光已被開辟為通商港口。後來西方列強,從事國外發展,不斷東來攫取殖民地。公元1823年,英車增兵印緬邊境,次年二月,就對緬甸第一次宣戰,海軍迫攻仰光,1826年,變色鏡和,項國在緬甸占得很多優利條件。
  英國勢力繼續侵入緬甸,而緬甸王室中又常發生爭位政變,加以兩國關系不斷惡化,在1852年,英國派遠征軍,先後攻占了仰光、庇古、馬塔班、巴森等重地。次年敏東王(Mindon,1853∼1878年)推翻異母兄弟即位,就跟英國媾和,劃割整個下緬甸,包括沿海地區,為英國的統治範圍,結束了第二次英緬戰爭。
  這時緬甸的佛教發展也受到戰爭的影響。1846年,般若殊多毗陀阇者(Pannajotabhidhaja)受封為僧王,他曾譯《增支部》及《增支部注》為緬文。伊耶達磨(Eyyadhamma)譯《無礙解道注》為緬文。摩光尼光正法(Manijotasaddhammalankara)澤《相應部》及《相應部譯注》為緬文。慧勝種(Medhabhiva sa)譯《長部》及《長部注》為緬文。(般若薩彌:巴利《教史》第6章。)
  1857年,敏東王遷都至曼德勒。他在位時,政治上勵精圖治,想要復興國家,但時勢不能遂願。在佛教方面,由於他篤信和熱心護法,得到進一步的發展。1871年敏東王召集二千四百位高僧,在首都曼德勒舉行“第五次三藏結集”,(第一結集,於佛滅之年在王舍城舉行。第二結集,一佛滅百年頃在毗舍離舉行。第三結集,於佛滅二三六年在華氏城舉行。第四結集,此方所傳為佛滅六百年,在迦濕彌羅五百比丘集會,迦膩色迦王護法;南方所傳為佛滅六世紀初,在斯時蘭卡毗多伽摩尼王時,三藏及注譯,書錄於貝葉上。)國王為護法人。這次結集以《律藏》為中心,詳細考訂校對聖典原文的同異,加以改正,經過五個月完成。更將結集三藏文字,分別鐫刻在七百二十九塊方形大理石上,豎立在曼德勒山恥一座拘他陀塔寺(Kuthodaw)裡,外護以四十五個佛塔圍繞,刻石共花五年多時間,祈願聖教長遠流傳。這些偉業跡,現在還存在德勒古都。(1.Hinduism and Buddhism,Vol.Ⅲ.第65頁。)
  敏東王著名的國師般若薩彌(Pannasami),是伊耶達磨僧王的弟子。他受戒五年,著緬文《音義分析》(Saddatthabhedacinta),受戒十年,譯《名義明燈》(巴利語辭書)為緬文,並引用多種經論考訂。後來又著巴利語《教史》(Sasanavamsa),共分十章,為佛教史名著,其中緬甸佛教史為第六章,占全文一半以上;此外還有其他多種著述。
  伊耶達磨僧王著《善王之道》(Suraja maggadipani),為學僧講解《中阿含注》,被記錄和翻譯,之後書寫在貝葉上。慧勝種譯《本生經》為緬文。
  公元1847年,緬甸傳去斯裡蘭卡的僧團,因比丘與俗人在有水的地方,建了一道橋,便利他們來參加結界僧羯磨,但橋蓮接到結界以外去。當時一位智善心(Nanalnakarasumana)上座,舉行僧羯磨,如說戒等,已經過二、三年。後來一位提難陀上座(Dhinan-da)。認為結果不合法,不願共同僧羯磨,因此,緬甸傳去斯城蘭卡的僧團分成兩派。
  1856年12月,提難陀派兩位比丘到緬甸,請示僧王,僧王審查經律,申明那樣的羯磨是不合法。因此兩位比丘重新自僧王受戒,次年八月回斯裡蘭卡。1858年,智善心也派比丘二位,沙稱一位,與一俗人至緬甸,僧王也為三人重新受戒,然後協助他們回斯裡蘭卡。後來緬甸傳到斯裡蘭卡的僧團比丘至曼德勒,都要重新受戒。
  依《教史》記載,公元1862年時,緬甸全國佛教共分為五個宗派,即阿羅漢派、郁多羅耆婆車波多派、屍婆利派、多摩陵陀派、阿難陀派。(般若薩彌:巴利《教史》第6章。)
  公元1885年11月11日,英緬第三次戰爭又爆發。只十多天的時間,同月28日,英軍就攻陷首都曼德勒,緬甸貢榜王朝末君王施泊(Thibaw,1878∼1885)被俘,與王後同被放逐於印度孟買的拉德乃奇黎島(Ratnagiri Ⅰ.)上。次年元旦英國宣布,緬甸為英國女王統治下的版圖。
  第二節  著衣的論爭再起
  在第四章第二節中,已談過東固王朝時期緬甸佛教有著衣的論爭。東固王朝滅亡後,佛教著衣的論爭,並沒有解決,到貢榜王朝時期,著衣論爭更趨激烈。
  職權瑙帕雅於公元1752年,建立貢榜王朝後不久,被覆派善生上座等上書國王,說明沙彌進市邑時,依律制著衣應該被覆兩肩。全是偏袒派阿都羅國師等了書國王,認為此事以前已經平息,現在不應該再起論爭。所以,國王沒有認真處理,推說國事很多,此事留待以後解決。可是後來,阿瑙帕雅王命令全國僧人都須服從國師的規定,這樣一來,被覆派就必須遵守偏袒派的規定。但有兩位上座,仍教誡他們的弟子,應遵守入市邑時著衣被覆兩肩。
  國王命其中一位牟尼陀瞿潲(Munindaghosa)至王都稅布。召集僧眾會議。當時牟尼陀瞿沙在會中受到警告,有一位比丘對他說:“現在全國的僧眾,都依國王和僧王的的命令奉行,即遵守偏袒派的規定?”牟尼陀瞿沙回答說:“我以前聽說,你是很有修學、持戒、知慚愧的比丘,像你這樣人,不應該說出這樣的話。我是缺少福德的人,沒有力量為依靠。請你轉身見見我的老師,假使你記得我是他的弟子,你就不應該說出這樣非法的話。”
  那比丘問:“誰是你的老師?”牟尼陀瞿沙對佛像作禮說:“這位就是我的老師!”說完,站立於僧眾中,偏袒右戶,行去佛像面前合掌恭敬地說:“佛陀!弟子願意犧牲自己性命,盡形壽不舍棄佛陀的戒法!”後來,國王把他驅逐出緬甸境外,地名叫摩辛伽(Mahanga)。集尼陀瞿沙仍至各處教授跟隨他的學僧,並譯《攝阿毗達磨義論》為緬文。
  之後,國王知道他在邊境的作法,就派人叫他回來。牟尼陀沙心想:“這次國王想要殺我了。”於是舍戒還俗,跟著使者至王都。國王問他:“我聽說你是比丘,聚合很多僧眾,現在為什麼變成俗人呢?”他答:“大王!我想大王命我回來,或將殺我,因為如果我舍戒還俗,免得大王會得重罪,現在大王如果要殺我,就請吧!”國王下令把他囚款起來,出兵征討泰國大城。國王回軍至直通的毗林(Bilin)時,得病去世。(般若薩彌:巴利《教史》第6章。)
  阿瑙帕雅王去世後,被覆派的正智(Nana)受封為國師。這時被覆派認為,我派僧長已為國師,有所依靠了,於是上書國王,說明沙彌入市邑時,應該著衣被覆兩肩。偏袒派阿都羅國師也上書,說明此事以前已止息,所以兩派未再爭論。
  公元1776年以後,一位曼陀摩羅(Mandamala)上座,教授很多學僧,他常說沙彌入市邑時,著衣應被覆兩肩才合法,而偏袒右肩,在三藏及注疏典籍中,都的不到根據。關於著衣的事,他引據多種經論,寫了一本書抉擇是非。又有一位難陀摩羅(Nandamala)比丘,依據三藏及注釋等,向國王欽拘明(Singu Min,1776∼1781)呈書解說,沙彌入市邑時,著衣應被覆兩肩,至於偏袒右肩入市邑,在任何經論中都未有說明。於是國王邀請兩派僧眾在王宮中舉行集會,各自陳述理由和意見。
  被覆派依據經律,舉明出處,如說:“比丘沙彌當學,著衣遮蔽(身體)。”因巴利語Parimandala一詞,意思即是“遮蔽身體”或“遮蔽全身”之義。同時,偏袒舉不出根據來,僅說是依前人流傳下來的習例實行。結果,偏袒派辯論失敗,國王命令全國比丘沙彌進市邑時,應該被覆兩肩,即依被覆派實行。(般若薩彌:巴利《教史》第6章。)
  後來到孟雲王時,著衣的論爭又起。那時阿都羅國師還在,上書國王,說明沙彌入市邑時,著衣偏袒右戶是合法的,因為已經找到斯裡蘭卡過去一位已證阿羅漢的目犍連上座作的《小聖典》(Culagantipada)中說:“沙彌著衣,應如僧伽梨掛搭於左肩上,再轉束腰部。”但經過辯論和審查,發現阿都羅根據的論典,是後來斯裡蘭卡一個同名目犍連所寫的,而且不是很正確的論典。最後國王公布,命全國比丘沙彌,應依被覆派實行。偏袒派此後逐漸衰微,甚至無存了。這是公元1783年的事,長達七十五年的論爭終於結束了。(1.般若薩彌:巴利《教史》第6集。2.山本達郎編:《東南亞細亞的宗教與政治》,第148頁。3.Charles Eliot:Hinduism and Buddhism,Vol.Ⅲ,第62-63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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