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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謂『在家菩薩戒』

時間:2009-10-19 09:29:24  來源:網絡城邦妙音書院部落格  作者: 點擊:
  梵網經云:「菩薩戒是諸佛之本原,是菩薩之根本。」換言之,菩薩是由於受了『菩薩戒』而來,而三世諸佛也是由於菩薩行『菩薩道』而成,是故『菩薩戒』也是諸佛之本原。所以要證得『佛果』,一定先要受持『菩薩戒』。已受持『菩薩戒』的在家男眾稱為『優婆塞』,而在家女眾稱為『優婆夷』,未受持此戒者,就不可以如此稱呼,不為佛制所承認故。有關菩薩戒的經典有(1)瓔珞經的『十重(稱不可悔罪)』(2)梵網經的『十重(稱波羅夷罪)四十八輕(稱輕垢罪)』(3)菩薩善戒經的『八重(稱尸羅罪)四十四輕(稱軌則罪)』(4)菩薩優婆塞經的『六重(稱重法罪)二十八輕(稱失意罪)』等多種。但是總歸為(1)攝律儀戒(2)攝善法戒(3)攝眾生戒三大類。
  由於佛教戒律雖有上述輕重之分,然而細分之則無所不包,如同義寂法師的《菩薩戒本疏》說:「攝律儀戒,所謂十波羅夷;攝善法戒,所謂八萬四千法門;攝眾生戒,所謂慈悲喜捨。」讓有心學佛者望而卻步,因而傳授末學『在家菩薩戒』之法師 上聖下嚴師父,大慈大悲地基於下列事由,只傳授『瓔珞經(梵網經同)十重』為在家菩薩戒之主要內容(其中尚有飲酒戒、十善法戒等)(1)瓔珞經說:「有受一分戒,名一分菩薩,乃至二分、三分、四分,十分則名具足受戒。」(2)優婆塞戒經亦說:「善男子!諦聽!若受三皈已,受持一戒,是名一分;受持二戒,是名少分;受持三、四戒,是名多分;受持六戒(本文是五戒,因為是菩薩戒,故加【不說四眾罪過戒】),是名滿分。」(3)有釵h輕戒已不太適合今日(例如:不往聽法戒、不瞻病苦戒、不能救生戒、不往事病戒、非時睡眠戒、邪業覺觀戒、食肉戒、食五辛戒等),故佛陀將入滅時,於《長阿含經》的《遊行經》中告知阿難:「自今日始,聽諸比丘,捨小小戒。」《五分律》卷二十二也說:「餘方不以為清淨(例如吸毒、公共場所吸煙等)者,皆不應用;餘方必應行(例如從軍殺敵、法官依法判決罪犯死刑等)者,皆不得不行。」所以不論『四十八輕』、『四十四輕』或『二十八輕』中,除了『飲酒戒(五戒都要受持,故加之)』外,都不傳授。當然如果『輕戒』中,自己能力可以受持的項目(例如食肉戒、食五辛戒等),就要儘量不要違犯,這是做為一個『學佛修行』者所應知的。茲就 上聖下嚴師父所傳授適合時代需求的『在家菩薩戒﹙十重戒﹚』內容,分述如下:
  (一)故殺戒。【1】殺因:(1)因貪殺(2)因瞋殺(3)因癡殺;【2】殺緣:(1)為名(2)為冤(3)為仇(4)為教(5)為霸;【3】殺法:(1)自殺(2)教人殺(3)方便殺(4)讚歎殺(5)見作隨喜(6)咒殺;【4】殺業:命斷。
  (二)故盜戒。【1】盜因:因貪盜;【2】盜緣:(1)月黑風高(2)趁火打劫;【3】盜法:(1)自盜(2)教人盜(3)方便盜(4)咒盜;【4】盜業:(1)物離本處(2)作為己有。
  (三)故邪淫戒。【1】淫因:無而忽有,淫念佚起;【2】淫緣:(1)孤男寡女同住(2)淫詞歌曲;【3】淫法(1)自淫(2)教人淫(3)稱嘆摩觸淫;【4】淫業:事遂業成。
  (四)故妄語戒。【1】妄語因:欺誑心;【2】妄語緣:求名求利;【3】妄語法:(1)自妄語(2)教人妄語(3)方便妄語;【4】妄語業:有人信解,妄語業成。   (五) 故酤酒戒、故飲酒戒。【1】酤酒因:貪利求財;【2】酤酒緣:米、麥、甘 蔗、葡萄等,皆可造酒;【3】酤酒法:(1)自酤酒(2)教人酤酒【4】酤酒業:賣酒與人。(【1】飲酒因:因貪;【2】飲酒緣:與酤酒緣同;【3】飲酒法:(1)自飲(2)教人飲;【4】飲酒業:已飲成業)。
  (六)故說四眾(比丘、比丘女、優婆塞、優婆夷)罪過戒。【1】說因:無始劫以來之惡口習氣為因;【2】說緣:以種種藉口為緣;【3】說法:(1)自說(2)教人說;【3】說業:了了出口,令人領解相信,說業已成。
  (七)故自讚毀他戒。【1】毀他因:嫉忌心;【2】毀他緣:想提高自己的聲望,令人恭敬供養;【3】毀他法:(1)自讚(2)教人自讚(3)毀他(4)教人毀他。【4】毀他業:前人領解讚毀之語。
  (八)故慳戒。【1】慳因:秘藏愛惜;【2】慳緣:自私自利心;【3】慳法:(1)自慳(2)教人慳;【4】慳業:前人領解,慳業已成。
  (九)故瞋戒。【1】瞋因:無明;【2】瞋緣:逆境;【3】瞋法:(1)自瞋(2)教人瞋;【4】瞋業:前人領解,瞋業已成。
  (十)故謗佛法僧三寶。【1】謗因:愚痴;【2】謗緣:邪見;【3】謗法:(1)自謗(1)教人謗;【4】謗業:前人領解,謗業已成。
  由此觀之,『菩薩戒』是以十重戒為體,十重清淨,戒體則堅固,從戒體起修六度(即布施度、持戒度、忍辱度、精進度、禪定度、智慧度)萬行,得智慧,以便普渡眾生,破了戒體,不能稱為『菩薩』。若犯了一戒或十戒,要依佛法發露且至心懺悔,懺至見光、見花,或佛來摩頂,罪便得滅,因十重戒皆屬『波羅夷罪』故。反過來說,犯了一戒或十戒,不發露、不懺悔,罪藏在八識(又稱阿賴耶識)田中,成了自己的障礙,任你如何刻苦,如何努力用平蛈獢A今世不得開悟,亦不得發菩提心,所以者何?菩提心者,即是清淨光明金剛寶戒,今既破戒,即失此心。不過依照 上聖下嚴師父的開示,可以『再重新受戒』,就能夠失而復得;或依法發露懺悔至見光、見花,或佛來摩頂,罪便得滅。
  總而言之,既已受戒,就應該謹慎守戒,尤其是十重戒,不能隨便違犯,至於不適合時代需求,或不容易受持的『四十八輕戒(例如不能觀看有關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酒內容的電視節目)』,則可考慮不受持,就不會有違犯之慮。當然我們也可以常常禮佛拜懺(例如拜八十八佛寶懺、大悲懺、三昧水懺等),來發露懺悔,消除業障;或專念『南無 阿彌陀佛(依大乘經典開示,念一句佛號,可以滅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)』六字洪名,不但可以積存『往生資糧』,而且可以懺悔罪障,一舉兩得。所以我們應該多念佛號,期望能至『一心不亂』,則依《觀無量壽佛經》開示,既已受持『菩薩戒(發菩提心的最佳證明)』,又能讀誦大乘方等經典,又能念佛至一心不亂,則『預知時至』『上品上生』將指日可待,願與諸仁者共勉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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