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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理瑣談六則之四:『實相無相,而無不相』

時間:2009-03-13 07:16:06  來源:民國五○年八月一日原載覺世旬刊  作者: 點擊:
有云:『實相無相,而無不相』。這雖然僅是極簡短的兩句話,但若詮釋起來,卻是非常繁難不過的。
  『無相』者,不取一切法也。『無不相』者,不捨一切法也。
  六祖惠能大師曾道:『菩提本無樹,明鏡亦非台,本來無一物,何處惹塵埃』?這首偈語,可作為『無相』的道理去領會。『佛門課誦本』有偈云:『撲落非他物,縱橫不是塵;山河及大地,全露法王身』。這首偈語,則可用以註釋『而無不相』的意義。
  復次:『實相無相』者,一本也。『而無不相』者,萬殊也。『實相無相』者:性也,體也,如如境也。『而無不相』者:想也,用也。如將:『實相無相,而無不相』一語合而釋之:則:『實相』之中,不捨一塵,不立一法。如如之體,即在差別境中。差別之境,不違如如性體。『一本』涵攝『萬殊』,『萬殊』烘托『一本』。
  又:『實相』者:本自現成,不假施設;理事無礙,事事無礙者也。
  『實相』者:性相一如,體用不二;無為而為,法爾如是者也。
  我們還要知道:『實相無相,而無不相』之真義,本來不可言說,不可思議。『三藏十二部教典』尚成剩語;況此一段語文,豈不更屬『之離破碎』?要之,亦不過於『無事門中』,枉立知見而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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